资讯
商家
分类
服务
生活
查看: 17404 | 回复: 0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会员注册
臧先生向开发商购买了一个车位,但由于开发商出具的发票有误,导致车位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臧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请求确认自己的车位所有权。西城法院近日已受理此案。
臧先生认为,开发商玩忽职守,对待客户马虎敷衍,发现错误也不肯及时纠正,影响了客户的利益。因此,请求法院确定他的车位所有权(价值11.5万元)。(记者 孙莹 通讯员 韩永飞)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欢迎各小区业主共聚一堂,畅谈买、卖房心得!
主题 1081 | 回复: 4918
轻松易点,迅速到家!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窗哥亲密互动,还有劲爆优惠等你来拿!
第一手促销资讯,尊享邮件特惠商品,优惠不错过!
网站首页|关于我们|联系方式|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问题反馈|
GMT+8, 2024-11-22 14:28 , Processed in 0.25310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罗源湾之窗 - 联系电话:13799315700 公网安备 35012302000102号 © 2001-2013 Comsenz Inc. ( 闽ICP备12018450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