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湾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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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5 14: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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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品飞云 于 2015-4-13 12:04 编辑 <br /><br /> 7月21日凌晨,平潭翠园路连续发生两起死亡事故,均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月22日平潭警方发微博对外悬赏寻找事故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破案线索侦破此案者奖赏一万元。据平潭警方介绍,该两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现场均有目击者看到肇事车辆,并掌握了肇事车辆和肇事者的相关信息。警方正在用监控探头等技术手段,全力侦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平潭警方表示,如果您有案件的相关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与平潭交管大队民警取得联系。对提供破案线索的群众,警方将对其个人信息严格保密。联系人,林警官:13950345555或24331222,何 警 官 :15005067778。
案件一:
2011年7月21日凌晨1时50分许,游某(男,40岁,白青乡人)沿翠园南路由南往北行走至假日大酒店往南200米处,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碰刮倒地,造成游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现已查明,肇事车为无牌“五羊本田”二轮摩托车,该车驾驶人系男性,年龄二十多岁,此人在事故中手臂受伤。
案件二:
2011年7月21日凌晨5时许,陈某(男,48岁,流水镇人)沿翠园中路由南往北行走至冠超市东门北侧时,被一辆沿该路由北往南行驶的女式二轮摩托车撞倒,造成陈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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