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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领域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县初中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0〕11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罗源县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坚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自觉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关注新型城镇化以及城乡之间生源流动趋势,将统筹考虑教育资源的重要因素,由户籍生源逐步转为居住地实际生源。在依法确保城乡初中适龄儿童“按户籍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从方便学生上学的角度出发,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提供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剩余学位,让已在县城区购置房屋且实际居住、就读,但户籍仍留在本县农村或外地尚未迁入的初中适龄儿童也能在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2020年秋季,初中一年级主要招收户籍在本县以及暂住在本县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学毕业生。
1.在县内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应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于6月30日前在毕业学校报名。7月1日至17日户籍迁移变动的,到教育局初教科备案。
2.在外地小学毕业需回本县初中升学的,应于7月1日至7月17日由监护人直接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学校《2020年XXXX初中招生登记表》或学籍网下载打印的《学生个人信息表》(毕业学校盖章)。
1.毕业学校应对毕业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学生来源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条件的毕业生基本情况必须列表造册,并在学校对外公示栏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毕业生应填写《2020年罗源县初中招生登记表》相关信息(“毕业成绩”栏由学校负责填写“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贴上近期正面免冠(与毕业证同底)的相片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操行评语由毕业学校根据学生平时成绩与表现,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拟升中学栏原则上应按户籍地对口中学填写(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填报城区初中校),监护人要签字确认。各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对表内信息要严格审查无误后在毕业学校审核情况栏加盖公章。
招收对象为凤山镇岐阳居委会、竹兜居委会、余家塘居委会、方厝村、东家林、北门社区、凤嘉社区(不包含后建的盛世名城住宅小区)、凤美社区、凤东社区、闽凤社区、东门社区(不包含后建的金骏华庭住宅小区)、渡头新区(含香堤半岛、水岸菁华、江滨花园三个住宅小区) 、松山镇渡头村户籍,以及经县政府批准造福搬迁或拆迁安置且实际居住在渡头片区的原起步镇庭洋坂村、松山镇白水村(含西溪、半岭)、下土港村部分自然村的村民子女。 由于罗源三中片区生源连年爆满,为解决罗三中片区招生问题,今年在罗源一中安排招收初一年级4个班、200名学生,以分流罗源三中部分生源。其招生办法是:由户籍在罗源三中招生片区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及家长按自愿原则,选择罗源一中或者罗源三中进行预报名,当罗源一中初中部预报名数超过计划数时,将由电脑派位产生录取名单;当罗源一中初中部预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时,将按就近入学原则,在罗源三中片区内的北门社区、东门社区、闽凤社区、凤嘉社区、凤美社区的小学毕业班学生通过电脑派位补足罗源一中初中部计划招生数。
招收对象为凤山镇西门社区、南门社区(含礼昌小区)、南门村、苏区村、管炳村、陈厝村、南洋花园、东门社区的金骏华庭和凤嘉社区的盛世名城两个住宅小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志愿到民中就读的本县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 剩余学位电脑派位 在依法确保按户籍划片招生前提下,优先安排优抚和政策生源入学之后,民族中学初一的招生剩余学位通过汇总向社会公布、学生和家长志愿报名和电脑派位的办法,主要招收在县城区(包括凤山镇辖区和二附小所在地渡头新区)已购置房屋实际居住,但户籍仍留在本县农村或外地尚未迁入的初一适龄儿童或少年(小学毕业生)。 (1)报名对象与条件 已在县城区(包括凤山镇辖区和二附小所在地渡头新区)购置房屋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仍留在本县农村或外地尚未迁入小学毕业生。 (2)报名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证明材料: ①县城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鉴证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证明(即购房全额发票或带有权属转移契税发票)。 要求:A.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B.可以佐证房产合法;C.已在县城区购置房屋且实际居住; ②小学毕业证书; ③户籍本(即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第一页户主和申请入学的小学毕业生那一页),要求申请入学的小学毕业生须与房屋产权人同在一户口本上。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县教育局将提前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民族中学校门口张榜等途径向社会通告。 报名地点:福州民族中学 (4)电脑派位及其时间 报名结束,县教育局初教科组织对民族中学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在选定地点(以教育局相关通告为准)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县城区民族中学电脑派位招生名单。电脑派位结果随后通过上面的途径公布,届时请被录取的新生按照学校通知注册入学。 电脑派位时间:2020年8月上旬(以教育局相关通告为准) 经第一轮电脑派位后,若还有招生剩余学位,在县城区公民办学校六年级就读并需要在县城区就读,户籍在本县农村的适龄儿童或少年及其家长可以志愿报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争取获得学位。
1.滨海新城适龄儿童就学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执行。即2019年7月30日前购房户适龄儿童或少年子女凭滨海新城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或者县房地产部门盖章鉴证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证明(即购房全额发票或带有权属转移契税发票)报名注册;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业主子女按照教育局2019年7月17日《关于滨海新城购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的公告》,在滨海新城购房业主子女就学与罗源县城区实行相同的户籍就读政策,即2019年7月30日后购房的业主子女需将户籍迁入滨海新城才能在滨海新城的初中就读。
2.滨海新城初中划片办法:(1)福州三中罗源滨海学校(初中部)招收滨海新城1、2、6、8、9符合招生条件住宅小区小学毕业生;(2)福州三中罗源校区(初中部)招收滨海新城3、5、7、10、11、12、13、15、16、17、18、19符合招生条件住宅小区小学毕业生。
3.居住在滨海新城的优抚和政策生源按所居住片区就近申请入学。同时,为了妥善解决位于滨海新城附近的蓝湾明珠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在蓝湾明珠住宅小区购房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到福州三中滨海学校(初中部)就近入学,招生办法参照滨海新城。
除县城区和滨海新城外,农村中学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即户籍在农村的小学毕业生到相应乡镇中学或户籍所在地临近的中学就近入学。
极少数因特殊困难或特殊原因需要在县城区和滨海新城中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城区和滨海新城中学根据各自实际需要,提出初步意见,经教育局初教科审核后,上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军人子女按《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 实施办法》(政联〔2013〕1号)及其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由县人武部负责审核; 👉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榕政综〔2014〕303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县引进人才子女按《罗源县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分层次奖励补助措施》(罗政[2018]30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建议》(榕政办〔2018〕279号)及《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及《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罗政办[2019]13号)精神予以照顾安排。 👉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台商子女由监护人向县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县台办审核后,送县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且户籍关系同在县城区内的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可经县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子女就读办法:1.搬迁安置在“日出香山”的碧里乡梅花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安排附小和三中;2.造福搬迁安置在渡头片区的原起步镇庭洋坂村、松山镇白水村(含西溪、半岭)、下土港村部分村民子女就近安排二附小和三中;3.造福工程搬迁南洋新村的原白塔户籍的适龄儿童就近安排凤山小学和民中。4.搬迁安置在滨海新城的适龄儿童安排在滨海新城中小学就读。造福搬迁工程、县重点项目征迁过渡户适龄子女由相关乡镇或工作组文件认定。 👉台湾、香港、澳门及外籍适龄儿童和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就读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户籍不在本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录取办法:(1)优先安排持有两城区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次优先安排持有由人社局盖章鉴证的父母中的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其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无法全部安排进两县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城郊公办初中就读。 罗源县重点企业高管人才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在凤山镇从事环卫、殡仪馆等特殊行业工作两年以上员工子女,需要在县城区就读的,可由其主管部门向县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通知精神办理。
坚持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学额、招生政策、招生办法及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与此同时,要严格规范招收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并做到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6月中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2.7月中旬,招生方案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罗源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学校门口通告。 3.县城区7月17日前,滨海新城8月30前提取今年初一新生户籍,按户籍划片招生的生源以户籍为准进行划片招生。请相关家长提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并到相关学校备案。逾期不予受理。 4.7月17日前,受理政策生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军子女等优抚和政策生源应在7月17日前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初教科申请学位,逾期不予受理。 5.7月下旬,通告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剩余学位及电脑派位办法。 6.8月上旬,已在县城区购置房屋实际居住或已在县城区小学六年级就读,但户籍仍留在本县农村或外地的小学毕业生及家长,志愿选择到民族中学报名取号参加电脑派位。同时进行罗源三中分流到罗源一中电脑派位。 7.7月17日前,持户口本到教育局初教科参加福州私立学校向罗源县招生报名。20日家长到教育局初教科抽签决定录取名单。 8.8月23日,各校公布(全部)招生名单,8月31日注册。 9.9月1日,全县公办初中正式开学。
十、罗源县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由罗源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罗源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