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1-31 2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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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具有凤山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三年以上(含三年),并在本县工作或居住;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640元以内。
申报材料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核定表(原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一份)
3、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一份)
4、结婚证(原件一份)
5、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6、住房条件证明(原件一份)
办事流程
1.受理:
2、初审:凤山镇人民政府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
3.复审:民政、房管、地税、公安等部门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
4.审核审批:县房委办对受理材料的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受理时限 按县政府部署分批办理
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受理部门 罗源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地址 罗源县建设银行大楼8层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咨询电话 0591-26832437
投诉电话 0591-268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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