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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 陈江燕 通讯员 叶润林 罗源一男子邱某某大学肄业后没找到工作,在家上网时认识了一个广告方。对方表示,邱某某只需提供一张银行卡用于转账,便可从中抽取佣金赚钱。邱某某在缴纳完14万元押金后,没多久便怎么都联系不上对方。这下,邱某某不仅没赚到钱,还因此触碰了法律。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邱某某提起公诉。 为何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反被他人骗取钱财? 原来,邱某某在某聊天软件的聊天室中,看到一条声称能赚钱的广告链接。邱某某在添加发布广告方为好友后,对方称,只需提供一张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资金转账,每张银行卡流水1万元,邱某某便可以从中抽取60元佣金。 邱某某虽觉得上述资金来源有问题,但是想到仅帮助转账就能获取高额佣金,便应对方要求缴纳押金14万元,从事该项业务。之后,陆续有资金转入邱某某提供的银行卡上,邱某某再根据对方要求将上述资金转账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转账一段时间后,邱某某却发现,无法联系上对方,且还剩12余万元押金没有退还。经查,罗源辖区内有一名被害人因刷单遭到电信诈骗,其中共计2万元汇至邱某某提供的银行卡内。 检方表示,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却提供银行卡、为他人提供协助转移财物等帮助的,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检方提醒,目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部分骗子除通过刷单兼职等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外,还衍生到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资金转账的人员。切莫贪图一时小利,让自己损失钱财的同时还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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