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 城市结构
第24条
城市布局结构:以罗源外港和开发区建设为契机,大量引进项目和人才,沿罗源湾北岸有序滚动发展,形成“一市四区”带状组团布局结构。在闽东北诞生一座分工合理、布局科学、生态环境良好、高效协调的港口旅游城市。加强国道、高速公路、铁路、港口交通网络的建设,把“一市四区”构成相互联系便捷的有机整体。 第二节 城市功能分区
第25条
老城区:采用“凿空、转移、拓路、限高、增景”五种改善旧城生态环境的方法,疏解老城区人口密度,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色开敞空间,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景观建筑,限制工业发展,改造、外迁污染企业,成为罗源湾城市的行政、文化、商贸中心。 第26条
起步区:以花卉观光园、商贸、农副产品加工工业、货物运输为主,是罗源湾城市生活后勤保障基地。利用高速公路下道口便利条件,配合大型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货运枢纽,促进经济发展。 第27条
开发区:罗源湾城市发展新的增长点,开发区中部建设商务中心、金融中心,并承担福州工业外移职能,其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绿化景观的建设应具有国际先进水准,以工业、高科技产业、信息产业、高等教育、山海旅游和区际商贸为主的滨海新区。 第28条
港区:发挥深水港口优势,建设成为福州的外港、基础设施建设先进的中国的数码港。以海洋化工、能源和大宗货物运输为主。
第三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29条 居住用地布局原则 1、以住宅及各类生活服务设施、绿地和必要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为主。加快住宅建设,提高居住水平,提高土地使用率。 2、原则上不得安排工业开发性项目,老城区居住用地内的现状工业应逐步调整至规划工业小区内。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3、规划期内对现状居住区进行改造,并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4、居住区规划、小区规划和房地产开发区范围以总图确定的居住用地边界为依据。 第30条
控制标准:居住用地人口毛密度原则上按以下指标控制: 开发区430人/公顷,港区350人/公顷,老城区380人/公顷,起步区330人/公顷。 第31条 旧城住宅区组织结构采取街坊形式,一个街坊由城市主次干道或支路围合,用地面积3—8公顷。新区住宅区组织结构采用居住区—居住小区,一个居住区由3—4居住小区组成,一个居住小区15-30公顷。 第32条 居住区建设规划 1、新松山居住区:为松山新镇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的标准来建设。它以新建为主,也是建设开发起步区。以建设中档标准、多高层建筑为主,适当建设低层建筑,多为居住建筑和部分商贸建筑。
2、滨海居住区:面向海湾,注重临海一侧建筑轮廓线和景观设计,以建设高中档标准、低层建筑为主,适当建设多高层建筑,使其高低错落有序地布置,丰富滨海城市景观。 3、白水居住区:依山傍水,是深水港区的生活基地。离老城区较远,综合性较强。以建设中档标准、多高层建筑为主,适当建设低层建筑。 4、港口居住区:为将军帽港区服务,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以建设中档标准、多高层建筑为主,适当建设低层建筑。 5、碧里居住区:该居住区是未来碧里新镇区,镇政府所在地。规划此居住区按照《村镇规划标准》编制规划,把碧里镇建设成为新型沿海商贸集镇,以高质量的建筑、完善的设施配套、优美的生活环境吸引镇域农村人口向镇区集中,规划居住人口为1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60公顷以内。以建设中档标准、多高层建筑为主,适当建设低层建筑。 6、凤起路以西多为旧建筑,由于旧房改造难度较大,目前新建设居住建筑密度较大,人们的居住面积水平提高较快,但组团绿地严重不足。规划采用“凿空、转移、拓路、限高、增景”五种改善旧城生态环境的方法,疏解老城区人口密度,降低建筑密度,增加绿色开敞空间,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景观建筑,提高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质量。 7、凤起路以东为近年来开发建设新建区,也是未来罗源湾新的行政、文化中心。要严格管理新区建设,一定要在高水平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建设,特别要控制好建筑密度,注重组团绿地和居住环境的建设,配套设施完备。 8、起步居住用地分成东、西2个居住小区,基本是在现有村镇建筑基础上改造。以建设中档标准、多高层建筑为主,适当建设低层建筑。 第四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33条 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 第34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原则 1、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得作为其它用地。 2、维护中类用地性质,部分项目可作适当调整。 3、保证服务范围,适当集中布置。 4、规划鼓励发展教育、科研、卫生、体育等事业。 5、商业、金融、贸易等项用地,应结合土地有偿使用,作综合开发。 第35条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1、开发区商业金融和行政管理中心,位于开发区的中部,通过中央大道与火车站相连,距火车站3公里,占地面积64公顷。将建设高档次的商业、金融、文化、行政办公等建筑,成为罗源湾最具现代化的行政管理中心和商业金融中心,是开发区的标志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2、开发区科研教育中心,位于鹤屿岛附近,毗邻成为开发区行政管理中心和商贸中心,占地面积62公顷。罗源湾的开发、开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产业,增进全民科技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此区内还设置图书馆、展览馆各一处。 3、开发区商贸中心,毗邻高科技产业园区,占地面积63公顷。安排行政管理、商务机构、单身宿舍、客商公寓及其它配套设施。主要开展国际间的贸易往来业务,特别注重信息系统的建立。 4、边歧商贸中心,位于淡头码头铁路客运站广场附近,将建设开发区交通枢纽,邮电、商业服务性建筑及外贸大楼、海关大厦、商贸批发市场、商业场、金融大厦,形成开发区一个次中心。 5、开发区体育中心位于主干道白黄路以南,占地面积7公顷。利用内海建设水上游乐中心, 集体育活动、娱乐于一体。同时在陆地上建设综合性体育场馆。 6、在白水建设居住区级中心,将建设配套的商业、金融、贸易、行政管理、文教、文化娱乐等设施,形成综合性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还设置卫生院一所。 7、在新松山居住区、滨海居住区及居住组团的适宜地段集中布置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设施,形成居住区级的综合性活动中心。并设置市级医院一所和区级医院一所。一般两个居住区设一所医院、5床/千人,建筑面积50~60m2/床,用地面积70~80m2/床。设医院的居住 区可不设门诊或卫生院。 8、港区公共设施用地设在港口居住区中心位置,以中小型商业、服务业、金融、娱乐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还设有卫生院1所。 9、老城区行政办公中心:规划将环保局、法院、检察院、地税局、审计局、建设局等一些政府职能部门迁移到罗中路两侧修建,形成行政办公中心。 10、老城区商业金融业用地:老城区的商业金融业用地设置遵循“大集中,小分散”“便民不扰民”的原则,按市级和居住区级两级设置。结合旧城改造,在南大路、东环路及塔兜和草桥头一带,充实各类专业商场。临104国道兴建贸易大厦等大型商贸建筑,形成老城区的商业服务中心。 11、文化娱乐中心:在罗川中路南侧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电中心、体育中心、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放映中心等“九大中心”。形成罗源湾城市的新文化中心。 12、老城区医疗卫生用地:现有5所医院。规划县医院原址不变,县中医院原址扩建,妇幼保健院利用卫校及白塔医院位置扩建,迁至西大路西段,凤山卫生院迁至城东,卫生防疫站结合旧城改造进行改建。规划住院床位按2.5床/千人标准,并考虑周围农村人口进城就医占住院总数的60%计算,至2005年需要242床,2020年需要313床。 13、起步是福州的商贸旺镇,依托高速公路下道口交通优势,兴建大型农副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和区域性花卉交易市场,成为闽东农副产品集散地之一。并适当设置一些小型商品零售网点和金融机构及为居民服务的公共设施用地。起步卫生院结合旧城改造进行改扩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