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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4050”人员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一、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男60周岁以内,女工人50周岁以内,女干部55周岁以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已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①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大龄城镇居民;②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③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享受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已按此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该政策。 三、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所需材料: 1、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3、5、7页(《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第1、2、3、16页);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发票原件(税收通用缴款书或税收转帐专用完税证)及复印件; 4、2016年医疗保险缴费发票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填写《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领取)。 6、个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四、补贴标准: 2016年度标准: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160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155.55元。全年社保补贴一次性发放,合计3786.6元。 五、受理时间: 2016年9月1日—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罗源县司前新村20号。 电话:0591-26831403 联系人:张小姐 罗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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